同心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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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做好同心县城区废品回收站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,近日,同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同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豫海镇、河西镇、王团镇等10个乡镇80余家废品收购站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工作。
此次检查重点对各个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范围、是否执照经营、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、是否违规使用明火、“三合一”“多合一”场所是否违规住人、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电器、用电线路使用是否违规、各类废品存放是否违规等进行逐一检查。检查中,发现个别废品收购站内消防器材与设施摆放不规范,存在消防栓被货物遮挡、出口未有防火门、灭火器不足及过期等情况;废品分类不规范,存在物品混搭乱放、易燃物品乱堆乱放,废品堆放与居民住宅间的安全距离不够,不符合场所设置规范等安全隐患。
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检察人员向废品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,要求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意识,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,规范分类分区域堆放各类废品,注意用火用电安全,正确、规范使用灭火器材,并定期查看消防器材是否过期等,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消防安全是一项任务重、标准高、责任大的重要工作,此次安全检查,切实提升了废品收购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素养,为辖区消防安全奠定了基础。本次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,立案11件。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,细化工作措施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筑牢安全“防火墙”。